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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條說明
1.輕、微型載貨汽車(含越野車)、礦山作業(yè)專用車累計行駛30萬公里;重、中載貨汽車(含越野車)累計行駛40萬公里;特大、大、中、輕、微型客車(含越野車)、轎車累計行駛60萬公里;其他車輛累計行駛45萬公里;2.輕、微型載貨汽車(含越野車)、帶拖掛的載貨汽車、礦山作業(yè)專用車及各類出租汽車,其他車輛使用10年;3.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,無法修復的;4.車型淘汰,已無配件來源的;5.
如果汽車使用達到以上的年限條件,可到相關部門辦理汽車報廢手續(xù)。辦理汽車報廢可分為以下三步:辦事條件凡領有正式牌證的機動車,達到最高使用年限的或車輛因事故等原因無法修理的,應辦理報廢手續(xù)。辦理手續(xù)(需提供的材料)(一)《機動車登記表(副表)》(到所轄區(qū)交巡警支、大隊車管部門抽取)。(二)《機動車停駛、復駛/注銷登記申請表》。(三)《機動車登記證書》(未獲得的除外)。(四)《機動車行駛證》。(五)二塊
(1)車輛隱患重。報廢車輛因為使用年限時間長,機件嚴重老化損壞,車輛操作靈活性、穩(wěn)定性、制動性能等大大降低,事故概率遠遠大于其他車輛,上路行駛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。(2)污染重。報廢車使用年限長,發(fā)動機嚴重老化,耗油量明顯增多,排放污染物嚴重超過國家規(guī)定的汽車排放污染物標準,不僅造成能源浪費,而且嚴重污染了大氣環(huán)境,從而影響到人們的生活質量,不符合環(huán)保要求。(3)矛盾糾紛多。報廢車輛為了逃避檢查,經
汽車報廢辦理程序1、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(xù)。公安機關應當于受理當日,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《機動車報廢證明》,并告知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(yè)。2、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(yè)。3、報廢汽車回收企業(yè)憑《機動車報廢證明》收購報廢汽車,并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《報廢汽車回收證明》。4、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憑《報廢汽車回收證明》,向汽車注冊登
公司名: 廣東森立報廢汽車咨詢有限公司
聯系人: 陳經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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